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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月6日 农历戊子年腊月十一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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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1.       组工干部必须遵守的“十个严禁”

 

2.       干部工作“十不准”

 

3.       会议制度

 

4. 保密制度

 

5.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6.       微机使用管理制度

 

 

 

组工干部必须遵守的“十个严禁”

(鲁组通字[2003]32)

 

一、严禁封官许愿,为跑官要官者说情;

二、严禁拉拉扯扯,搞小圈子;

三、严禁在干部考察时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四、严禁泄露工作机密,传播小道消息;

五、严禁在家中接待当事人,处理相关公务;

六、严禁违反工作程序和规定,擅作主张,随意表态;

七、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为配偶、子女和亲友谋求特殊照顾;

八、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接待、馈赠和宴请;

九、严禁在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十、严禁弄虚作假,摆花架子,搞形式主义。

 

 

干部工作“十不准”

(鲁组通字[2002]39)

 

一、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二、不准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三、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四、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党组)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五、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

六、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

七、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八、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

九、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十、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

 

 

会议制度

 

一、部长办公会

部长办公会由部长召集并主持,部长外出时,由主持工作的副部长召集并主持,部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并负责记录。同时,根据议题需要吸收有关同志列席。其中,在安排重要工作之前,集体学习相关相近的政策法规。部长办公会研究的主要事项是:

1研究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重要指示的实施意见;

3研究有关党的建设和干部工作中的重要政策问题,就一个时期组织工作的任务目标作出安排;

4研究提出县委管理干部调整、任免和领导班子调整充实的意见和建议,研究确定县委组织部管理干部的调整、任免意见;

5研究确定年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察方案;

6研究全县党群机关等部门一般人员的调入、录用意见;

7研究干部挂职、干部调训及临时工作组的人员抽调方案;

8研究基层党组织设置、工作机构的设置及党务干部的配备意见;

9讨论领导干部重要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处情况;

10研究决定本部人员的任免、调出和录用事项,研究机关党的建设和重大基本建设等问题;

11讨论本部考核奖励方案、年度考评、奖惩和党员评议等有关方面的问题;

12听取年度财务开支预算和收支情况的汇报,决定重大财务开支事项;

13其它需要部长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二、部务会

部务会是部门研究业务工作的会议,由部长召集并主持,或委托副部长召集并主持,部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部务会研究的主要事项:

1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重大决策、批示和重要会议精神,讨论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重大事项;

2讨论本部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讲话、政策规定等重要文件;

3听取科室负责人每月述职,总结阶段工作情况,部署今后工作任务;

4通报县委常委会已决定干部任免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通报部长办公会有关重要决定事项;

5研究机关自身建设有关问题;

6其它需部务会研究的事项。

三、全体工作人员会议

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是部内全体同志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例会,每周召开一次。一般由副部长主持召开。主要内容是:

1、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

2、部领导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奖励;

3、总结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任务。讨论本部工作计划情况;

4、进行“1+1”自学读书心得体会交流;

5、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等。

 

保密制度

 

1、保密纪律是对组工干部的特殊要求,每名组工干部要认真遵守保密法规和保密纪律,增强保密观念,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2、凡属国家和单位秘密事项,未经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不得泄露,也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

3、涉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调整、任免等干部人事问题,在正式公开以前,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

4、坚持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借阅制度,秘密级以上文件在办公室阅办,离开办公室要将文件收存好,不准横传和截留,不准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准私自抽取传阅夹中秘密级以上和市以上文件。

5、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级以上文件要及时送办公室登记管理。复印、翻印上级秘密、机密文件、材料要从严控制,并认真登记;复印、翻印的文件要与正式文件同样加强管理。

6、不得用连接因特网的微机编辑、处理涉秘文件;对更换下来的微机,由办公室统一组织按保密规定进行硬盘格式化处理;涉密材料不得外出打印;部内U盘不得向外转借。

7、干部档案一般不外借,查阅干部档案要严格履行手续,任何单位、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查阅,严禁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

8、对印章、信笺、信封要妥善保管,使用印鉴必须经过领导批准;需要携带印鉴外出办理业务的,必须报经领导批准,由办公室安排专人携带陪同办理。

9、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对违反规定,造成泄露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追究有关责任。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部里所有财产物资均应登记入帐,办公室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并由专人负责,每年清点核对一次。

2、属于科室公用财产物资,由科室负责管理,个人使用的由个人负责,部里公用的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科室负责人为财产物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各种财产物资的购置,由办公室根据部领导或部长办公会研究的意见统一办理,各科室不能自行购置。

4、部内资产需调剂使用的,由办公室请示领导后办理,各科室和个人不得随便出借或转让。

5、财产物资因故处理,须经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领导或部长办公会审定后方可执行,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6、人员变动时,要认真履行财产物资移交手续,对其所管理使用的财产物资要进行清查登记。

7、对某些需维修的资产,由保管人提出处理意见报办公室,由办公室视情况请示领导安排修理。

8、管好用好财产物资,人人爱护公物,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严禁公物私用,更不允许侵占公物,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微机使用管理制度

 

1、各科室更新或添置硬件设备,须向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经部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硬件设备的选型、配备和购置。

2、办公室负责建立计算机等硬件设备明细卡,量化责任到科室、到使用人;使用人员调离时必须交回。如果出现人为损坏或丢失,责任由使用人承担。

3、部内统一使用的杀毒软件由办公室管理,各科室计算机随机所带的软件及资料由各科室自行保管。

4、严格操作规程,开机前应进行安全检查,不符合要求不得开机,工作台上不得放置与操作无关的物品。要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切实搞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工作,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5、对正常使用的计算机、杀毒软件要定期升级,跨机处理文件要先查杀病毒。出现故障时要及时上报,并由分管领导安排维修。未经分管负责同志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换或携带外出修理。

6、各科室必须保证一台微机不接外网,专用于处理业务材料。专门用于连接外网的计算机,不得安装运行其它业务程序,不得编辑、存储、打印与组工业务有关的文字材料。不得私自将用于组工业务的计算机与外网连接,出现失泄密事件,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连接内网的计算机如需转到外网使用,须由技术人员对计算机做技术处理。

7、从外网上下载的程序,包括工具软件、系统软件、辅助软件等,必须在确保安全、没有病毒的前提下,方可直接拷贝安装到计算机上使用。从外网上下载资料,在使用前必须查杀病毒。

8、在外网上浏览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保密、安全、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纪律。

9、在外网上申请的免费电子邮件信箱,只能用于个人信息收发,不得收发、转存业务资料及保密信息。

10、在外网上注册登记时,不得泄露涉及部机关的编制、人员、电话及其它保密信息。部机关内部信息资料,不得在外网发布。

11、外网计算机主要用于学习、查阅工作资料,严格控制其它用途,严禁上班时间上网娱乐消遣。

12、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之前,要妥善存放好软盘、资料、文件,关闭机器,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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